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
第三条 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推荐过程中,注重推免学生的一贯表现,突出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及其他特长的考核。(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