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院(所)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第三条
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施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