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岗位职员聘任管理办法
根据四川省岗位设置管理及转岗竞聘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分为十个岗位等级。学校仅限五至十级管理岗位的聘任工作。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五至十级岗位。
二、岗位职数
在学校管理岗位核定职数限额内,五级和六级职员每年聘任一般不超过6人且原则上优先考虑聘任接近退休人员;七级职员每年聘任一般不超过12人。领导干部转任不占名额。
三、基本条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切实履行所聘任岗位的职责任务;
(三)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为人正派,团结协作,群众认可度高;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聘任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点击阅读全文)
附件:管理岗位职员聘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