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报考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
2.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复试与录取
(一)初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二)复试
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相关专业复试。
复试包括面试与笔试。考生最终成绩为初试分数与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加权之和。
(三)录取
考生最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成绩合格者方能被录取。导师有权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自主确定录取人选。(点击阅读全文)